肺结核用药原则:
1.初治病例选用异烟胼、利福平(或利福定)、链霉素、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等第一线药物中的34种联合应用,强化治疗23个月后改为巩固治疗45个月。
2.复治病例用4联治疗,或选用二线药物治疗。
3.耐药菌可选用异烟胼、利福定、乙胺丁醇及氟嗪酸治疗。
Copyright © 2025 51zyz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18588号-7 联系我们:3822031469@qq.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53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