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忌生冷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高血压、糖尿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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