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分析: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不排除为精神分裂症。指导意见: 初发复发的急性期,可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氯丙嗪300-400毫克/天,或奋乃静30-60毫克/天,或氯氮平300-400毫克/天。
一般来说,服药后4-6周内,精神症状可被控制。经验表明,加大药物剂量并不能提高疗效,反而会增加药物的副作用。症状得到控制后仍要继续进行一个月左右的药物治疗,以巩固疗效。
在上述基础上,再以能保持最佳恢复状况的最小剂量给予不少于两年的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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