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用药原则:
1.初治病例选用异烟胼、利福平(或利福定)、链霉素、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等第一线药物中的3-4种联合应用,强化治疗2-3个月后改为巩固治疗4-5个月。
2.复治病例用4联治疗,或选用二线药物治疗。
3.耐药菌可选用异烟胼、利福定、乙胺丁醇及氟嗪酸治疗。肺结核的治疗是个漫长的过程,要早期、足量、联合、足疗程用药,联合用雷米封、吡嗪酰胺、利福平、乙胺丁醇、至少要用药9个月,抗结核药物都会造成肝损伤,建议同时要用保肝药物,并注意查肝功能,提高自身抵抗力,1个月复查一次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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