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妊娠分为早、中、晚三个阶段。早期妊娠为妊娠12周末以前,中期妊娠为第13周至第27周末,晚期妊娠为第28周及以后。
妊娠后全身各个系统均发生一系列显著的生理改变,以适应不断增中的生理负担的需要,并持续整个妊娠期,分娩后2-6周这些改变才逐渐恢复到怀孕前的生理状态。
妊娠期母体的各系统发生一系列生理变化,以适应不断增重的生理负担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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