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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提问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否结婚生育

表面没什么症状就是化验能看出来2006年。是否可以结婚生育
提问时间:2020-02-02
医生回复
  • 赵宇
    赵宇 副主任医师
    三甲齐齐哈尔中医院 中医科

    您好!红斑狼疮患者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安全妊娠生育由于红斑狼疮患者在妊娠头3个月容易发生流产,末3个月和产后能引起病情加重,因此红斑狼疮病人是否可以怀孕是有争论的.在我们的临床中,已观察到大多数女性患者在病情基本缓解基础上结婚,怀孕,生育.生育后病情仍然是缓解的,但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1)病情基本缓解6个月以上.(2)抗心肌磷脂抗体阴性.阳性者容易流产,死胎.(3)强的松服15毫克以下的维持量或不服激素.(4)怀孕后应在专科医师观察下定期随访,在有经验的医院产科分娩.(5)由于胎盘能氧化强的松,使之成为无活性的11—酮形式,保护了胎儿.因此母亲服用强的松对胎儿无影响.为防止妊娠期和产后病情恶化,视病情要增加剂量.病情稳定者可恢复原来剂量.(6)地塞米松和倍他米松不能被胎盘酶所氧化,能影响胎儿,如服这种激素的病人需换成强的松.(7)怀孕和哺乳期间要多补充钙质,否则会加速病人的骨坏死.(8)哺乳期间强的松剂量宜在每天15毫克以下,最多不超过30毫克.(9)孕妇禁用水杨酸盐,非甾体类消炎药,抗疟药.免疫抑制剂亦应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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