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20年前你问我这个问题,我肯定建议你把孩子做掉。但现在,我不会做这样的建议。从医学角度来说,如果胎儿发育有严重的缺陷,即使你不做人流,胎儿在孕早期就会胎死腹中,你会有孕早期的自然流产。
在美国,女人怀孕后一般会保密三个月,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孕期的前三个月,是自然淘汰发育不良胎儿的时机。过了三个月以后,胎儿在妈妈的肚子里扎根了,这时美国女人们才会对外发布喜讯。
算是入乡随俗吧,我怀我的三个孩子时,也是在怀孕三个月后才对外公布的。毕竟在美国受了这么多年的宗教教育,我已经习惯性地认为,孩子是上帝赐给我们的礼物。
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欣然接受这位小天使。我认识一位牧师,虽然他家有一个痴呆症的儿子,但他们还是满心欢喜。其实在这个孩子出生前,他们夫妇就通过羊膜穿刺检查已经知道这孩子有毛病。
虽然如此,他们还是坚持把孩子生了下来。他们坚信,这个患有先天痴呆的孩子是上帝赐给他们的礼物。这样的境界,我们中国人大概很难达到。
我给你的最终建议是,宽心,放松,让胎儿在妈妈的肚子里自由生长。如果他/她能够渡过孕早期,说明他/她极有可能是个健康的孩子。
等到孕16周左右可以做羊膜穿刺时,染色体检查最具权威。到时候万一发现胎儿有问题,那时候你再做选择也不迟。虽然那时你会经历较大的身心痛苦,但你毕竟给这个未出生的孩子一个可能的生存机会。
你努力过了,就不会后悔。诚挚地祝福你。特别祝福你肚子中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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