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般在怀孕12周后,孕妇要到医院做产前检查,建立产期保健病历。怀孕最初的28周(7个月),孕妇需要隔4周检查一次,在28周-36周(9个月)期间,需要2周检查一次,36周以后,需要每隔一周检查一次。检查的内容:
1、普通检查:心、肺检查、血压、体重等;
2、腹部检查;主要是触摸子宫的增大情况,以及B超探听婴儿心跳。
3、阴道检查:内诊、阴道镜、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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