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颌口虫病(gnathostomiasis cutis)是一种少见的由有棘颌口虫属(gnathostoma)所感染的皮肤病。临床表现轻重不同,可从无自觉症状到症状严重如可出现发热,不适,厌食,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荨麻疹等。
致病的颌口虫有两种,即有棘颌口虫及猪颌口虫,以前者为多见。棘颌口虫的成虫呈鲜红色,稍透亮,有光泽,雄虫长度为11~25mm,雌虫较长,为25~54mm,呈圆线状。头部呈半球形,表面有4~8圈小钩颈部狭窄,体前半部和近尾端有许多小皮棘。
人进食未烧熟含感染性第三期幼虫的淡水鱼、蛙、蛇鸡等肉类而获得感染。偶接触以上肉类等可经皮肤感染。幼虫侵入人体后移行于皮肤或皮下组织形成皮肤颚口线虫病。
本病主要分布在亚洲,流行于东南亚地区。澳大利亚、墨西哥 等国亦有本病。有喜欢吃生或未煮熟鱼虾、肉类习惯地区的居民发病率较高。我国浙江、福建、上海等地区最近几年流行的生食,其发病率亦随之增加。
发病机制:
吞食的幼虫侵入胃壁,人类不是本虫的终宿主,只能成为转续宿主幼虫在人体内不能发育为成虫,只能在人体内长期移行而造成组织损害和病变。感染的幼虫多为一条但亦有数条者。由皮肤侵入的幼虫,多数情况下会在身体的个部位发生皮肤肿块。由于幼虫的游走性,在皮肤的表皮和真皮间或皮下组织形成隧道,引起皮肤幼虫移行症。此虫可在各脏器内寄居,虫体在人体内可以存活数年乃至十几年。
病理变化:
为寄生虫性肉芽肿,由嗜酸性粒细胞、成纤维细胞组织细胞与巨噬细胞组成。幼虫在组织中移行时除产生机械性损伤外,还能分泌、排泄一些对人体有毒性作用的物质,诱发机体产生中毒与过敏反应从而加重病理损害。可引起炎症、水肿、贫血、坏死,慢性皮损可导致嗜酸性粒细胞及中性粒细胞浸润。此虫可到达体内任何部位。
临床表现轻重不同,可从无自觉症状到症状严重,在幼虫入侵1~2天,可出现发热,不适,厌食,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荨麻疹,幼虫在皮下移行,初发为约蚕豆大小,圆形非凹陷性硬结或斑块,呈淡红至鲜红色,触之较硬,颇似血管性水肿,随虫体的移行,损害呈匐行性条索状硬块,自觉灼痒或剧烈触痛,约经1~4周左右,肿块即可消退,遗留蚕豆大小硬结,表面有色素沉着及少量鳞屑,发生于眼睑,阴囊等皮下组织松软部损害特明显,经过中可继发脓肿。
损害多限于皮肤,以腹部,背,四肢,头面部多见。
发病期间可伴有发热,全身不适等全身症状,偶有内脏(肺,脑,膀胱)及眼部受累者,可出现咳嗽,呼吸困难,头痛,四肢痉挛,癫痫样发作及虹膜炎,角膜炎,葡萄膜炎等眼症状,甚至失明。
食生食或不熟的上述鱼类及被污染的生水等历史,潜伏期长短不一,可由数天,数周至数年不等,临床表现,组织病理及实验室检查。
应与血管性水肿鉴别,血管性水肿发生及消退均较本病迅速,损害多发于皮肤松软部位,不呈移动性条索状硬块,自觉瘙痒,不感剧痛。
皮肤颌口虫病西医治疗
(一)治疗
手术摘除病灶内幼虫是主要治疗方法,同时配合药物治疗。如皮肤损害不深,可用二氧化碳激光治疗。阿苯哒唑 成人剂量为400mg/次,2次/d,疗程7~14天。一般治疗一个疗程即可治愈。个别反复出现匐形疹、移行肿块可重复数疗程。
伊维菌素 成人剂量为200~250μg/(kg?次),1次/2周,连服3~5次。不良反应较轻,少数病人可出现头晕腹痛、胃纳减退、疲乏等。婴幼儿及孕妇不宜服用。噻苯咪唑,每日3次,每次50至100毫克,10天为一疗程,如仍有活动性皮肤损害,可服第二疗程。
(二)预后
临床表现轻重不同,约经1~4周左右。肿块消退遗留蚕豆大小硬结和色素沉着。
皮肤颌口虫病中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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