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通过性交传染。目前,我国有流行趋势,不容忽视。梅毒螺旋体自表皮或粘膜破损处进入体内,大约需要3-4周的潜伏期,然后开始发病,早期外阴部、宫颈及阴道粘膜发红、溃疡,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治疗约有三分之一发展为晚期梅毒,传染力虽弱,但是有可能引起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等,后果严重。
患Ⅰ、Ⅱ期梅毒孕妇的传染性最强,梅毒病原体在胎儿内脏(主要在肝、肺、脾、肾上腺等)和组织中大量繁殖,引起妊娠6周后的流产、早产、死胎、死产。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传给胎儿,早期潜伏梅毒(感染不足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以上,且有20%早产。未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约为30%,晚期潜伏梅毒(感染超过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虽性接触已无传染性,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通常先天梅毒儿占死胎的30%左右。
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通过性交传染。孕妇梅毒血清约2%阳性,而先天梅毒发生率为1.2‰活产。孕妇梅毒的增加与吸毒、卖淫、HIV感染及因贫困而缺乏产前检查有关。随着孕妇梅毒感染增加,1岁内的先天梅毒亦较前增加4倍。
患一、二期梅毒孕妇的传染性最强,梅毒病原体在胎儿内脏(主要在肝、肺、脾、肾上腺等)和组织中大量繁殖,引起妊娠6周后的流产、早产、死胎、死产。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传给胎儿,早期潜伏梅毒(感染不足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以上,且有20%早产。未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约为30%,晚期潜伏梅毒(感染超过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虽性接触已无传染性,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通常先天梅毒儿占死胎的30%左右。
若胎儿幸存,娩出先天霉毒儿(也称胎传霉毒儿),病情较重。早期表现有皮肤大疱、皮疹、鼻炎或鼻塞、肝腺肿大、淋巴结肿大等;晚期先天霉素多出现在2岁以后,表现为楔齿状、鞍鼻、间质性角膜炎、骨膜炎、神经性耳聋等;其病死率致残率均明显增高。
诊断
根据病史、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资料可以诊断。
鉴别诊断
临床常见的容易误诊为梅毒的疾病及其特点如下。
1.尖锐湿疣
为人乳头瘤病毒感染引起鳞状上皮疣状增生病变的性传播疾病。皮损肛周、外生殖器或生殖道乳头状及菜花样增生,表面潮湿伴有恶臭。行醋酸白试验阳性。行细胞学检查时,取阴道宫颈组织液涂片,行巴氏染色,可见空泡细胞和角化不良细胞。
2.鲍温样丘疹病
本病为皮肤原位癌,可能有尖锐湿疣演变而成,与乳头瘤病毒16型(HPV16)感染有关。皮损分布于大小阴唇及肛周,为散在、线状或环状淡红色或棕色丘疹及扁平斑疹。组织病理变化类似鲍温病样改变。
妊娠合并梅毒西医治疗
治疗梅毒的原则是早期明确诊断,及时治疗,用药足量,疗程规则。治疗期间应避免性生活,同时性伴侣也应接受检查及治疗。
1、孕妇早期梅毒包括一、二期及早期潜伏梅毒。首选青霉素疗法:
①普鲁卡因青霉素80万U,肌内注射,每日1次,连用10-15日。
②苄星青霉素240万U,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连续3次。若青霉素过敏,应改用红霉素0.5g,每6小时1次,连服15日。孕妇禁止用四环素类药物。
2、孕妇晚期梅毒包括三期梅毒及晚期潜伏梅毒。首选青霉素疗法:
①普鲁卡因青霉素81万U,肌内注射,肌内注射,每日1次,连续20日,必要时间隔两周后重复治疗为一个疗程,
②苄星青霉素20万U,两侧臀部肌肉注射,每周一次,连续3次。或青霉素过敏,应改用红霉素0.5g,每6小时一次,连服30日。
3、先天霉毒脑脊液VDRL阳性者:普鲁卡因青霉素5万U(kg·d),肌内注射,连续10-15日。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5万U(kg·d),一次肌内注射。若青霉素过敏,应改用红霉素7.5-12.5mg/(kg·d),分4次口服,连续30日。
妊娠合并梅毒中医治疗
当前疾病暂无相关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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