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歇性精神病是一个法律概念,而非精神医学概念。间歇性精神病人,是指一个人的精神并非一直处于错乱状态而完全丧失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医学上的精神病,可以有不同程度的缓解期。完全缓解,精神症状已完全消失的,才可以认为精神正常,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虽处于缓解期,仍有残留症状或者性格改变的,精神状态不完全正常,出现危害行为时,其辨认或者控制能力可以明显减弱,应评定为限制责任能力。
精神分裂症无论从生物学或是方法学角度而言,都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疾病。精神分裂症的病因和发病机制、治疗和预防,一直是精神病学研究的中心课题。传统医学模式强调生物性的病因,按照这一观点,精神分裂症属于原因不明的疾病。因为,自从发现致病微生物后,人们习惯把各种疾病的病因都看成是单一的因素,如果找不到单一病因就认为是“病因未明”。许多常见疾病都可以认为是病因未明,例如高血压、胃溃疡等。精神分裂症当然也属于这一类。不过,这一传统概念已有所变化,反映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疾病模式的变化方面,即由原来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化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这意味着对多数疾病来说,其发病不是绝对地取决于单一因素,例如感染结核分枝杆菌后不一定就患肺结核(实际上多数不患肺结核),是否患病还决定于本人当时的精神和躯体状况,而这些又和其环境条件密切相关。就精神分裂症而言,有些人认为它也是由许多因素综合作用引起的。有人甚至认为,即使在将来,也无法找出能解释所有精神分裂症的单一致病因素。因此本文介绍的病因学研究将涉及临床遗传学、分子遗传学、脑影像学神经发育和心理社会因素等多个领域。
人脑作为一个有着严密保护结构的复杂器官,其功能也十分复杂;研究中,一般较难取得大量活体脑标本;而且精神分裂症患者或是认知能力受到损害,或是无法按要求与科研人员进行合作;加之长期使用抗精神病药物,使得脑内生化状况发生变化,进而影响脑部的结构、功能或其他方面;停药又会导致精神症状反复;症状的多样性也是研究的一个难点,如同一个患者,在不同时间会发生症状波动;此外,症状多样性和波动性又会因抗精神病药物的使用而不易识别,等等,上述种种情况共同构成精神分裂症研究的复杂性。正是由于这些研究的复杂性,所以在精神分裂症的病因学研究中困难重重。故迄今为止,该病原因尚未完全阐明。
遗传因素:群体遗传学研究结果证明,精神分裂症属于多基因遗传的复杂性疾病,其遗传度为60%~80%。因此遗传因素是精神分裂症最可能的一种素质因素。最早的家系研究发现,精神分裂症患者亲属罹患该病的概率高于一般居民数倍,患病率随血缘关系的密切程度而增加;先证者病情越重,亲属患病概率越高。 Kallmann(1938)统计1,087名精神分裂症先证者亲属中的发病率,各级亲属中的发病几率(Morbidity risk rate)为4.3%~16.4%,其中以子女、同胞及父母最高。上海(1958)对1198例精神分裂症患者54,576名家属成员的调查,近亲中以父母及同胞的精神分裂症患病率最高。精神分裂症孪生子的研究,发现单卵孪生的同病率是双卵孪生的4~6倍 (Kallmann,1946;Kringlen,1967)。为排除本病发生的环境因素而进行的双生子和寄养子研究发现,同卵双生子(MZ)同病率为双卵双生子(DZ)的3倍;父母为精神分裂症患者,其子女被寄养后患病率与不被寄养者相同,明显高于父母正常的寄养儿。Heston(1966)将本病患者母亲的47名子女自幼寄养出去,由健康父母抚养,与50名双亲健康者的子女作对照。至成年后,实验组有5人患精神分裂症,22人有病态人格;对照组无精神分裂症病人,9人有病态人格,差别有显著性。提示遗传因素在精神分裂症中的重要地位。
20世纪80年代Sherrington进行了相应染色体区域的连锁分析研究后(Sherrington R,1988),提出在第5号染色体长臂有一导致精神分裂症的显性基因。1年后,Sherrington课题组在进行了大规模样本研究之后,又撤销了该假说。目前,多数作者认为寻找控制精神分裂症发病的某一特定基因几乎不太可能。大量的实验研究结果提示,精神分裂症可能是多基因遗传,由若干基因的叠加作用所致。
精神时而正常,时而不正常,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头脑是清醒的,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发病的时候,就丧失了辨认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即其精神病是处于间断性发作的状态。基于间歇性精神病人的这一特点,刑法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造成危害结果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为这时他具有与正常人同样的行为能力;而在其发病期间丧失辨认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造成危害结 果的,不负刑事责任。判断一个人是否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以及其在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时候是处于精神正常状态还是处于精神病发病状态,也必须根据刑法和刑 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鉴定。
特征性精神症状如下:
1、意志活动减退
少动、孤僻、被动、退缩;社会适应能力差与社会功能下降;行为离奇,内向性;意向倒错等。
2、联想障碍
思维松弛(思维散漫)、破裂性思维、逻辑倒错性思维、思维中断、思维涌现(强制性思维)或思维内容贫乏及病理性象征性思维。
3、情感障碍
情感淡漠、迟钝、情感不协调(不恰当)及情感倒错或自笑(痴笑)。
4、其他常见症状
妄想:特点多为不系统、泛化、荒谬离奇;原发性妄想(妄想知觉);幻觉,以言语性幻听多见,评论性、命令性幻听,其他精神自动症等一级症状及紧张症症候群等。
根据病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可诊断。
间歇性精神病西医治疗
当患者出现类似的精神症状时,应及时带病人到医院接受鉴定和检查,发现疾病立即治疗,不可拖延懈怠,否则病情一旦发展就有可能造成对自身和对他人的危害性,后果不堪设想。
然而在我国,患者仅能得到药物治疗或简单的心理治疗和护理根本不科学,破坏了精神疾病的科学治疗模式,极容易因操作失误起反作用。即使不计算各种原因引发的中断治疗,最好的结果也是患者“好一半”——西药的产生的虚胖、反应迟钝等副作用严重、终生服药控制住症状、社会能力衰退。
有患者家属曾形象的说:“这样治病,就算一直用这药控制住不复发病人也成了“废人”。
由中国医学科学研究院研制的“张玑晴神多因素综合干预疗法”逐渐成为精神疾病的主流疗法,该疗法解决患者单一治疗的弊端,同时避免了西药的毒副作用及社会能力的衰退。
此外,给患者创造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学习环境,减少或避免精神刺激,对治愈疾病十分重要。最容易治愈的病人是得到很好的照顾和治疗,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人际关系的病人。尤其注意帮助患者克服性格上的弱点,锻炼他们的意志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间歇性精神病中医治疗
当前疾病暂无相关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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